鲁西化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宿玉海)
公告时间:2025-04-25 20:29:4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宿玉海)
2024年9月27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议案,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宿玉海先生:男,汉族,196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
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首届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曾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科首席教授,历任山东财政学院金融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等职务。现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
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 27 日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了任
职期间所有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现将本人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按
时出席主持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等议案,并向董事会及时提交议案,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的合规顺利进行。
报告期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与会委员讨论研究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控制管理审计报告、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独立判断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现场调研、参会时间,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进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信息,沟通了解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化工产品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4 年9 月底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为更好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监管规则,参加山东证监局组织的董监高培训,进一步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按时披露了《2024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阅,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事王延吉
先生为总经理,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毛江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杜森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HSE 总监,聘任姜吉涛先生、姜杰先生、孙爱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李雪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毛江强先生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未涉及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宿玉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