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斌)
公告时间:2025-04-25 20:31:29
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斌,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教授。198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
任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2000 年 3 月至今,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 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南京云海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
任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南
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汉桑(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现场或通讯 是否存在连续三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表决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次 董事会会 事会会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的情况
吴斌 12 12 0 0 否 4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
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集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主要内容 意见
第四届审计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 同意
2024年 1 月 19 日 委员会第一 议案》
次会议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的议案
二、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第四届审计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 4 月 25 日 委员会第二 三、关于公司《2023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次会议 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同意
2024年 8 月 23 日 委员会第三 要的议案》;
次会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同意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委员会第四 案》;
次会议 二、《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管理层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江苏省证监局通过线下和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合规培训以及公司组织的违规案例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5、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发表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了七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董事会会 意见类
会议时间 议名称/专门会 具体事项 型
议名称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1 月 4 日 第二十五次会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议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年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
议案》。
2024 年 1 月 第四届独立董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9 日 事第一次专门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的议 同意
会议 案》
2024 年 3 月 第四届独立董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20 日 事第二次专门 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会议
2024 年 4 月 第四届独立董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
25 日 事第三次专门 2、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