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35:57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5-031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
关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暂行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暂行规定》的规定。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
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