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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38:51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207 号
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207号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或“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密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下发的《关
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 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3,305,400 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23,305,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443,200.00 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9,634,274.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808,925.90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已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78 号验资
报告。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
扣除相关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13,78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72,663,2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913007010035138906 96,000,000.00
有限公司 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
13050165760800002724 28,000,000.00
有限公司 县支行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
50222001040041964 48,663,200.00
有限公司 台任泽支行
合 计 172,663,200.00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7,699,867.93 元,实
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期末募集专户余额 15,084,823.12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3,593,998.20
减:本期销户补充流动资产 7,485,371.2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336,000,000.00
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398,000,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1,315.69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1,695,729.9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7,699,867.9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机构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3007010035138906 24,919,099.57 /
邢台市任泽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
50222001040041964 2,780,768.35 /
任泽支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台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035100103546 0.01
守敬北路证券营业部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合 计 27,699,867.93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规定,制定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分别
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任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保荐机构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储蓄情况;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监管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户银行积极配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814,685.51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3,593,998.20 元。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报告期内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不存在长时间搁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实施主体
1 特种橡胶新材料项目 16,201.69 7,000.00 母公司
2 特种工程塑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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