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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44:38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4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319,647,970.6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确定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25,970,36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49,372,465 股后为3,776,597,903 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75,531,958.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吴粒)(黄隽)(彭淑媛)(吴烨)(刘志军)》。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4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限额内组织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与授信业务相配套的担保预计不超过6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和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讨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方大炭素 2024 年年度报
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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