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21:19: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成都先导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29 号文《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20.52 元的价格公开发行 40,680,000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4,75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88,742,433.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6,011,166.16 元。上述
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11-8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4,218,654.74 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260,386,147.55 元,2024 年使用人民币43,832,507.19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30,166,566.54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73,435,620.14元,2024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14,938,434.9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0 年 4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 年 6 月,为方便统一管理,公司和中金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户销户,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订 2 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报告期末余额
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1001300000761363 20,323,333.91
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1001300000881753 9,843,232.63
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1001300000881768(注 1) -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报告期末余额
小计 30,166,566.54
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1001439000030063 360,000,000.00
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 1001439000030078 140,000,000.00
小计(注 2) 500,000,000.00
合计 530,166,566.54
注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专户(账
号:1001300000881768)的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签署的对应此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 2: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
性存款共计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32,507.19 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 90,473,069.31 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成都先导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成都先导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6,011,166.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832,507.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304,218,654.7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投入金额(2)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