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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赛激光: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53:17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8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陆建红
6.会议列席人员:冯锦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志军先生、黄志敏先生、金银龙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015,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8,394,963.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7,598,254.69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27,865,844.88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25,402,844.8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2,463,000.00 元)。鉴于公司报告期内未盈利,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9,541,667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
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15,908,333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预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有董事会成员均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金银龙、孙小兰、蔡志军回避表决,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作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陆建红、徐奕飞、朱明、孙小兰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 2025 年度新增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编制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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