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实穆)
公告时间:2025-04-26 02:30:07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十二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十二次董事会,一次为现场参加,十一次为通讯方式参加;本人应列席四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四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每次都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实际出席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李东红,钱实穆,刘晓宇 2024 年 03 月 29 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李东红,钱实穆,刘晓宇 2024 年 04 月 15 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李东红,钱实穆,刘晓宇 2024 年 04 月 23 日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李东红,钱实穆,刘晓宇 2024 年 5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座谈、沟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市场拓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在 AIGC 业务领域的拓展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主管市场、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了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和市场拓展方面的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相关资料首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深入学习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了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建立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争取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钱实穆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