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5:54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致同所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 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
得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
元)。2023 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度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杨凯凯,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树云,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拟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 10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虹,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因素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6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3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审计机构商定具体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财务、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
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11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