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12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7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二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秀梅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董事长李秀梅女士所作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整体情况及对2025年董事会工作的总体部署,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4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沈永嘉先生、姜欣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马承志先生提交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管理层 2024年度主要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以专业的业
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依据。据此,拟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针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
议案》
经审议,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2,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2,000,000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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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董事李秀梅、李玺田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本着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能够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的积极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李秀梅、马承志;独立董事沈永嘉、姜欣回避表决。鉴于有权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4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本着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能够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马承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沈永嘉、姜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2024 年度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2,00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1,200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申请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