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有安先生、吕先锫先生、李国旺先生、李良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