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被司法拍卖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8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34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
被司法拍卖情况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
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函告,获悉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解除冻结以及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冻结/ 占公司 是否为限
股东 股股东及 标记等股 占其所持 总股本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名称 其一致行 份数量 股份比例 比例 售类型
动人 (股)
荣盛 开封城乡一 司法冻结
建设 是 503,600 0.15% 0.01% 否 2025/3/13 2027/3/12 体化示范区 (轮候冻
人民法院 结生效)
荣盛 郑州高新技 司法冻结
建设 是 60,000 0.02% 0.00% 否 2025/3/13 2028/3/12 术产业开发 (轮候冻
区人民法院 结生效)
荣盛 廊坊市经济 司法冻结
建设 是 234,199 0.07% 0.01% 否 2025/3/13 2028/3/12 技术开发区 (轮候冻
人民法院 结生效)
合计 - 797,799 0.24% 0.02% - - - -
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股东 股股东及 结数量 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名称 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本比例
动人
荣盛 是 797,799 0.24% 0.02% 2024/3/13 2025/3/13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建设
合计 - 797,799 0.24% 0.02% - - -
3、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是否
为控 本次冻结/ 是否为
股东 股股 标记等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限售股
名称 东及 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及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其一 (股) 比例 类型
致行
动人
643,016,17 85.38% 14.79% 否 2024/11/13 2027/11/12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
4 人民法院
荣盛 是 643,016,17 85.38% 14.79% 否 2025/1/8 2028/1/7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轮候
控股 4 人民法院 冻结
643,016,17 85.38% 14.79% 否 2025/1/8 2028/1/7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4 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
12,679,018 3.84% 0.29% 否 2024/11/7 2027/11/6 民法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152,612 0.05% 0.00% 否 2024/11/12 2027/11/11 区人民法院
330,279,1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6 100.00% 7.60% 否 2025/1/8 2028/1/7 人民法院
荣盛 是 轮候
建设 330,279,1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 冻结
6 100.00% 7.60% 否 2025/1/8 2028/1/7 人民法院
116,827,15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
6 35.37% 2.69% 否 2025/1/9 2028/1/8 民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
410,000 0.12% 0.01% 否 2025/2/11 2028/2/10 开发区人民法院
4、本次股东股份通过司法拍卖被动减持的情况
据荣盛建设的函告:因执行案件,2025 年 4 月 10 日,其所持有
的公司 3,868,435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被动减
持;2025 年 4 月 22 日,其所持有的公司 22,917,925 股无限售流通
股被法院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被动减持,具体如下:
本次被司法拍卖被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成交日 申请人
动减持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3,868,435 1.17% 0.09% 2025/4/10 重庆市渝北区区人民法院
22,917,925 6.49% 0.53% 2025/4/22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1)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据荣盛控股的函告及提供的《成交确认书》:2025 年 3 月 7 日,
荣盛控股持有的 1,514,970 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被拍卖,具体如下:
本次被司法拍卖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成交日 拍卖人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1,514,970 0.20% 0.03% 2025/3/7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1)荣盛控股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
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6、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累计被拍卖的
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荣盛建设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
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司法强制执行、累计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