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6:47:5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永信至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70.7826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9.1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59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985.4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0,605.3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0月 14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2]1-11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475.59 万元,其中,本年度募投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 11,475.59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180.8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26.3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余募集
资金 3,441.9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06,053,665.27
项目投入 B1 247,482,649.65
利息收入净额 B2 8,060,207.2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3 100,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项目投入 C1 114,755,899.5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07,959.51
本期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19,263,749.05
项目投入 D1=B1+C1 362,238,549.1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868,166.7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00,00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9,263,749.0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3-D4+D2 34,419,533.8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4,419,533.85
差异 G=E-F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6776634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6777483 4,859,363.87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061912013004108 1.00 募集资金专户
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6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21028410903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21028410704 5,372,002.81 募集资金专户
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321780100100021955 5,203,426.56 募集资金专户
京玲珑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12501310503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12501310608 6,972,210.55 募集资金专户
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7670342 11,675,371.09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7669305 337,157.97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7669782 0.00 募集资金专户
司北京通州新城支行 账户名称:五一嘉峪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912073010703 0.00 募集资金专户
京北苑路科技金融支行 账户名称:永信火眼公司
合 计 34,419,533.85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