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影医疗:联影医疗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7:03:41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在任的独立董事 JIA HONG GAO、王少飞、盛雷鸣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JIA HONG GAO、王少飞、盛雷鸣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
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 JIA HONG GAO、王少飞、盛雷鸣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JIA HONG GAO、王少飞、盛雷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