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17:28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审计过程中相关情况,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三)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