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中德证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9:06:55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42,500,000.00元、增值税2,550,000.00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2,754,949,963.66元。募集资金 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9 月、2023 年 12 月,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按公司报告书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等规定,2017 年 1 月 11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国家开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7)。
(2)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分别与中德证券以及相应存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而言: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中广
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核材”)、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解放支行、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7);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高新核材、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仓分行,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8)。
(3)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公司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6)。
(4)由于公司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2020 年 8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太仓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参见《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76)。太仓新材料已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注销了其在中国农业银
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0534701040017962。
(5)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2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288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1.613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 17,649.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相应的8 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此 8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具体情况为:中广核
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新材料分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销了在中国农业
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10534701040023424。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
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销了在招商银行温州解放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577900019710405。上市公司 2022 年 6 月 21 日注销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000023029201674527,6 月 29 日注销了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4301560043833050000,7 月 15 日注销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11900021510202,10 月 28 日注销了在平安银行深圳卓越成支行开立的账户,
账号 15022712988835。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7 月 19 日注销了中
国银行温州龙湾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05246968515。中广核拓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7 月 14 日注销了在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75470598271。
(6)2024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完成的“10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 ,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5,293.09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10 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相应的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 ,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一并终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此 3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具体情况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开立的账户,账号 79170155200017002,实际补流金额 20,042.67 万元。2024 年12 月 26 日注销了在中国银行太仓沙溪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478070594733,实
开的账户,账号 10534701040017996,实际补流金额 4,456.62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执行。
2、2024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
2024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共 514.59 万元。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节余资金已全
部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1)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 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6.6 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 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具体情况参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