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七一二: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22:12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内容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事项须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批批准后生效,批准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一、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章程》附件《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能定位。
2、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调整为 1%以上。
3、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对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对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进行调整,如“或”改为“或者”,数字大小写变化等;
4、其他内容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五章 党委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五章 党委
第一节 董事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 监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军工特别条款 第十二章 军工特别条款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十三章 附则
第 1 条 为维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维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第 2 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
公司、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43 名自然人股东以发 公司、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43 名自然人股东以发
起方式设立,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起方式设立,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67613953K。
第 3 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第 3 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0,000.00 万股,于 2018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 9 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
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 10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第 11 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1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第 12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 1

七一二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