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公告时间:2025-04-28 20:17:5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市值
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经营管理、提升公
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及股份回购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
(三)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展,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的常态性管理行为。公司
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常态化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
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经营、财务、市场等相关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六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
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舆情监测等具体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市值管理具体工作,对经营、财务、市场等相关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可以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需求,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抓住“关键少数”,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与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激发公司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现金分红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应当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规定每年最低的分红比例。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等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股东回报。
(四)股份回购
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等线上/线下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的交流互动。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建立、优化和维护各渠道投资者关系,引导中小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正确认知。
(六)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精准度。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
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如有)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
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就相关指标进行比对分析,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二条 当公司股价出现异动、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
取如下措施:
(一)由董事会办公室主导,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内部和外部因素、风险等进行全面排查,必要时可以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当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判断时,董事长应当召集董事会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