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14:3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5,541,276.56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60,375,890.6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6,037,589.0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695,304,032.18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652,766,358.60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26,875,975.13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4 年末公
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共计分配利润 326,383,179.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他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并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 名 职 务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2024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董事长、总经理 2024.1.1-2024.5.17
邹锦开 234.00
董事长 2024.5.17-2024.12.31
董事、副总经理 2024.1.1-2024.5.17
叶 林 205.60
董事、总经理 2024.5.17-2024.12.31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24.1.1-2024.9.20
江卓文 95.76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4.9.20-2024.12.31
邹孟红 股东董事 2024.1.1-2024.12.31 --
吕桂香 股东董事 2024.1.1-2024.12.31 --
李荣康 董事、子公司董事 2024.9.20-2024.12.31 80.01
丁珍珍 原董事、财务总监 2024.1.1-2024.5.17 81.30
蔡秀娟 原董事、财务总监 2024.5.17-2024.8.8 20.00
合计 716.67
注: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叶林、江卓文、
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
2025 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
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第一、环保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安全、环保、稳定运营;
3、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设备改造升级,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全力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 7、8 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5-8 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
5、促进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
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 2025 年 8 月 8 日届满,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分别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12 个月,在其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并在出售后进行现金清算,余额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同时终止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认为,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持有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邹锦开、邹孟红、李荣康
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
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