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2025-0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00:41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掉
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在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用于证
券投资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交易金额不
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各级子公司之间共享。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包
括前述投资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应超过投资交易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风险、操作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1)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及自有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公司部分业务涉及以美元及其他外币作为结算币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锁定汇兑成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将以公司进出口交易和外汇存储为依据,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仅限于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投资金额
在投资期限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外汇衍生交易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之间共享。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包括前述投资交易的收益进行再投资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应超过投资交易额度。
3、投资方式或投资种类
使用公司独立自营账户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基于上述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和现金流充裕。在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完善的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次审议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投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系统性风险: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调整、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及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有效管理风险。
2、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内容,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在投资决策中充分考虑流动性因素,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原则、范围、决策权限、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切实执行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投资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公司严格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确保所有投资均在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严禁超规模操作。投资决策充分考虑资产结构的适应性,确保投资规模适度,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依据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计划确定投资规模,严格按制度执行审批、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3、公司在开展交易时,会优先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并在交易前对其信用评级及产品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公司可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外部专业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4、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证券投资业务,检查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对交易品种、时限、额度和授权程序是否合规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在实施证券投资、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若发现投资方案存在重大漏洞、外部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影响、项目实质性进展或重大变化等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或信息知情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若出现投资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公司会立即采取措施并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丰富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