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54:51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5-008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等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中心会议室-1 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董
事王力波书面委托董事杨延安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枫书面委托董事康彦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杨延安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及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报告期内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斌、杨丽荣、董南雁、杨冠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4 年度报告摘
要》(2025-010)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项 目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945,722,035.64 3,226,330,072.89 -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7,775,528.81 196,201,824.04 -19.59%
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26,928,296.49 237,299,704.19 79.91%
净额(元)
项 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元) 6,868,983,428.63 6,563,615,851.62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70,561,084.21 2,921,831,930.70 1.67%
所有者权益(元)
详细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司 20
24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77.5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39,399.48 万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40.69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44.07 万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666.04 万元。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488,214,2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7,642,854.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有关规定。
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如对上述利润分配议案有建议或疑问,请将反馈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 002149@c-wmm.com。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
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2025-014),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170003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011),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1700034 号),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考核方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报告期末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丽荣、董南雁、杨冠军对照关于独立董事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结合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及资产抵押融资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民生银行西安分行、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成都银行西安分行、广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长安银行、秦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及外币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累计不超过 17 亿元的银行借款及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文件,期限为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并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期限为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2),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73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15)。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13),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