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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16:47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4、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执业资质:2022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6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0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0 人。
8、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2,572.37 万元。
9、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5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
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结
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其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期,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调整以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和出具报告前的审计情况,如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
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及表达意见,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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