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华树成
公告时间:2025-04-29 00:20:59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华树成,中国国籍,男,汉族,1961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大学
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呼吸内科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多次被评为校、院优秀教师,吉林大学精品课程的主讲。第十三届全
国人大代表。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任吉药控股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应参加股 出席(次) 未出席(次)
事会(次) (次) (次) (次) 东大会(次)
4 4 0 0 0 0 0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0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任职期间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人就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年度履职事项
(一)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对公司2024年的对外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累积投票制度相关事项,促进了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沟通,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表决,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华树成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