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47:52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根据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通过多种形式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和执行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关键审计事项、或有事项及审计具体执行情
况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年审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