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重)
公告时间:2025-04-29 03:11:3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主要履历
本人陈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博士,曾任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曾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历任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相关候选人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报告期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改善情况,本人就公司报告期内的重整工作进展多次向管理层进行询问,了解并督促相关工作进展,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整后的主营业务发展、财务规划等方面进行充分关注和提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4 年,本人坚持忠实、勤勉、谨慎、客观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治理水平。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着重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谋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最大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与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各季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 年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其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公司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是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
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认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议案。除此次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聘任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换届选举,提名并选举窦昕、王辉、赵伯奇、李绍营、张瑛、朱雅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选举陈重、仇国勋、杨博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赵伯奇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李绍营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朱雅特、宋振华、金鑫、单鹏、陈钊、崔霄雨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冠超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崔霄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4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报告期,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重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