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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9 17:46:14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603918)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4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三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18
议案四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
议案五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2议案六 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23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7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9
议案九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0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合法履行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与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利。
二、会议登记
1、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7:00 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 13 点 00 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登记时提供下列文件: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参会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参会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传真件原件交予本公司。
3、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3:00 前到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 号宝石园 25
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未在下午 13:00 前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先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并报告所持股份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四、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 议案名称 类型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关于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投票与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并由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向会议主持人提交计票结果,监票人在计票结果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4、本次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2、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计票结束,向会议主持人提交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 13: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487 号宝石园 25 号楼四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史平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二、由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须知及表决办法。
三、审议以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支付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七、现场表决统计。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待网络投票结果生成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十三、与会董事、监事、主持人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量自身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影响,积极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战略规划,持续以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加强基础业务及新兴业务双向拓展,深化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方向的创新应用,助推国家信创领域的发展。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落实全面目标责任管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8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具体执行主要工作有:
1、修订完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实施完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2024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
述分红派息工作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毕。
3、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4、选举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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