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银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2:35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银)
本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银,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曾获中国贸易救济研究奖。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环中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汉能投资集团法务总监;2014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分别任上海赛比曼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5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 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20 次、股东会 8 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
议共 20 次,其中采用现场方式出席 1 次,采用通讯方式出席 19 次;出席股东会
共 8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4 年度本人对本人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就任后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
人作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
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接受财务资助、出售资产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就如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督促公司就已存在的内控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电话、邮件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上述出席会议、实地考察以及参加培训、审阅各类材料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
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良好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交流,同时,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工作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5 次,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实际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刘银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