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42:3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9333 号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创医惠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思创医惠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对思创医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9132 号)。我们认为,除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外,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创医惠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4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139.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1.1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7,299.9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1.79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56,658.2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汇入
本公司验资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7.9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540.2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81 号)。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17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1,7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99.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0,701.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0.62 万元(含税),加上可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68.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58.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4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540.28
项目投入 B1 30,340.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49.47
项目投入 C1 197.5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2.29
项目投入 D1=B1+C1 30,537.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11.7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7,514.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514.34
差 异 G=E-F 25,000.00[注]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514.34 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 27,514.34 万元差额
25,000.00 万元,系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万元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0,558.85
项目投入 B1 17,627.1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199.1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5.29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8.99
项目投入 D1=B1+C1 17,632.3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18.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6,444.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444.57
差 异 G=E-F 45,000.00[注]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21,444.57 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 66,444.57 万元差额
45,000.00 万元,系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本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