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元绿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50:06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及《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2023 年 8 月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本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暂行规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4 年度)
销售费用 -11,710,113.89
合并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4 年度)
营业成本 11,710,113.89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 105,973,704.25 -5,896,171.02 100,077,533.23
营业成本 9,992,940,476.93 5,896,171.02 9,998,836,647.95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