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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在峰)

公告时间:2025-04-29 21:00:4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姓名 性 出生年 常住 领 学历、职称 任职情况
别 月 地 域
工商管理博 现任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周在峰 男 1976 年 北京 管 士、高级工程 有限公司产业研究中心主
8 月 理 师 任、中国造纸杂志社副社
长、宜宾纸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要求的担任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 16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周在峰 16 1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 次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本人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召开、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全部出席了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资产财务部等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报编制和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及相关资料,详细了解相关信息,独立、客观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现场考察公司,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本人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业务中订立或基于公司发展需要而开展,且均按一般商业条件并根据有关协议的条款进行,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调整的事项。
(三)聘任或者更换审计机构情况
鉴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
观性、公允性,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
事前已对众华的相关资料、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估,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聘请众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进行过承诺。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本人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项(其中年度报告 1 项,半年度
报告 1 项,季度报告 2 项),临时公告 71 份。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在认真审阅《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公司聘请众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
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八)其他事项
除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及事前认可意见之外,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还审阅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个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审慎、勤勉、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出贡献。
特此报告,谢谢!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在峰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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