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1:35:3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80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9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的要求。
2、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年4月28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