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5-15 16:36:45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80,124,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公司已于 2023年
1月 13日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建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刘一飞、乔小为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 Ltd
股票简称及代码 中国电建(601669.SH)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成立日期 2009年 11月 30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 1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7
电话号码 010-88985570
传真号码 010-88985571
公司网址 www.powerchina.cn
电子邮箱 zgdj601669@powerchina.cn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 月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承担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定期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交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7、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序号 事项 说明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使用 2022年度非公开发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期间公
1 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 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3,032,836.95元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333,872.62 元。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
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
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
2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主体,
新增实施主体 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
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
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3 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金瓯 1 号
资金等额置换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
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5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
序号 事项 说明
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7.33 亿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
5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能电站 EPC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
投入新项目 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
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
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
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
6 延期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4.3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
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