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6 19:47:50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630 号三楼 319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汪梅方董事长。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1 人,代表股份 242,058,0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2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8,347,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7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29 人,代表股份 3,710,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9 人,代表股份 3,710,5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9 人,代表股份 3,710,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刘旸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404,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9%;
反对 5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4%;弃权1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6,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802%;反对 5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15%;弃权 15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83%。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9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5%;
反对 5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3%;弃权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592%;反对 5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02%;弃权 1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0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97,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2%;
反对 5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9%;弃权1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50,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50%;反对 5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92%;弃权 1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8%。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78,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4%;
反对 5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弃权1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31,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929%;反对 52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38%;弃权 1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3%。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57,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
反对 5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4%;弃权1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216%;反对 56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87%;弃权 1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9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办理银行授信和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60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8%;
反对 1,305,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2%;弃权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801%;反对 1,305,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1720%;弃权 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7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273,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8%;
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1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5,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24%;反对 6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895%;弃权 1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81%。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50,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5%;
反对 5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4%;弃权1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22%;反对 5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973%;弃权 14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0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5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90%;
反对 5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2%;弃权1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6,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138%;反对 5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71%;弃权 15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9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490,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5%;
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5%;弃权1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4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005%;反对 4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24%;弃权 13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