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5-30 18:07:10
证券代码:600036 证券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
股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 A 股股东。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 上午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5 日
至2025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2024 年度报告(含经审计之财务报告) √ √
4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 √
6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 √
7 2025-2029 年资本管理规划 √ √
8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9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 √
10.00 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十三届董事会股东董事和执行董 √ √
事的议案
10.01 选举缪建民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2 选举石岱女士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3 选举孙云飞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4 选举邓仁杰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5 选举江朝阳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6 选举朱立伟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7 选举黄坚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8 选举马向辉先生为本公司股东董事 √ √
10.09 选举王良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10.10 选举钟德胜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10.11 选举王小青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11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 √
12 关于修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累积投票议案
13.00 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应选独立董事(6)人
议案
13.01 选举田宏启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02 选举李朝鲜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03 选举史永东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04 选举李健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05 选举黄玉山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13.06 选举卢力平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注:股东董事为非执行董事。
(二)本次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1.2024 年度董事履行职务情况评价报告
2.2024 年度监事履行职务情况评价报告
3.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4.2024 年度外部监事述职及相互评价报告
5.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评价报告
6.2024 年度大股东行为评估情况报告
(三)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及汇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
网站的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3 月 25 日、4 月 29 日和 5 月 28 日的公告,
以及与本通知同时发布的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四)特别决议议案:12
(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13
(六)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七)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便利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 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 A 股股东名
册主动提醒 A 股股东参会投票,向 A 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
等信息。A 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 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 A 股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针对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036 招商银行 2025/6/18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出席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3 日。
(二)A 股股东出席登记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
A 股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出席及投票,
也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投票;A 股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出席及参加投票,
也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及投票。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或 A 股自然
人股东亲自出席的登记方式
A 股法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授权的决议)(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身份证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A 股自然人股东请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现场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2.A 股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