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6月)
公告时间:2025-06-06 20:27:4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应当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遵循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合规性原则: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市值影响因素,结合行业及市场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体系,合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
(四)常态性原则: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市值
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决策和领导、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及法律事务部具体执行并统筹协调,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公司发展质量,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主动及时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举措,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四)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同并参与提升公司市值的各项工作,参与制定及审议市值管理相关策略及股价下跌时的应对举措;积极参与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
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
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证券及法律事务部作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拟定市值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
(二)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计划;
(三)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和市值管理的基础,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创造长期价值。
(二)股权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国资监管要求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政策,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适当提升分红次数和比例,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加强与机构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等交流互动,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战略定位、发展机遇及公司经营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
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持续完善ESG管理体系,高质量编制并披露 ESG 报告,树立责任央企上市公司形象。
(六)股份回购。结合公司的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以及业务经营需要,依法合规运用股份回购工具,优化资本结构,积极回报投资者,稳定市场情绪,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积极运用各类工具辅助开展舆情监控,保证内外部信息畅通,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
力。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做到及时响应,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
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与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应当定期对公司股价、交易量、换手率、市值、市盈率或其他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证券及法律事务部应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提出应对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与主要股东交流沟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等方式,向投资者详细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