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科力远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7:55:02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城浩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诸城浩昱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本金为 20,8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20 个月。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诸城浩昱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全部债务的 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融资本金 10,400 万元及对应租赁利息、其他应付债务等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诸城浩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且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诸城浩昱与北银金租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北
银金租根据诸城浩昱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的需求,向诸城浩昱指定的设备供应商采购所需设备,出租给诸城浩昱使用并向诸城浩昱收取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融资本金为20,800万元,租赁期限为120个月。
为布局储能业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储能产业基金”)投资了诸城浩昱,并以其为主体建设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储能产业基金持有诸城浩昱98%的股权,公司作为储能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储能产业基金(公司参股49.75%)及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元科慧储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参股5%)合计持有诸城浩昱48.77%的股权。为满足诸城浩昱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加快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与北银金租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诸城浩昱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全部债务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融资本金10,400万元及对应租赁利息、其他应付债务等提供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此外,诸城浩昱与北银金租拟签订《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诸城浩昱将储能项目收益权质押给北银金租,为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进行质押担保;诸城浩昱母公司江苏碳睿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碳睿”)与北银金租拟签订《法人股权质押合同》,江苏碳睿将其持有的诸城浩昱100%股权出质给北银金租以担保诸城浩昱在主合同中所负全部债务。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诸城浩昱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议案审议通过的为诸城浩昱提供的担保金额不占用前次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兴贾路5号贾悦镇人民政府楼西侧一
层
法定代表人:杨培
注册资本:5,8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3 月 31 日,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6.30万元,负债总额206.46万元,净资产-0.16万元。2025年1-3月,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本金金额:10,400万元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即合同编号为北银金租【2025】直字0094 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保证人以上述全部债务的 50%为限,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通过储能产业基金参与投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拉动产业链各环节储能产业联合体联盟企业业务发展,进一步深化各方在产业共建、技术研发、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支撑公司大储能战略落地;基于公司锂电材料产业优势,能够带动公司电池原材料和储能业务的研发销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对诸城浩昱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融资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满足诸城浩昱资金需求、加快建设独立储能电站。电站的顺利建成并网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健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
公司作为储能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按照诸城浩昱融资额度的50%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储能产业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也将按照50%的比例为诸城浩昱提供担保,同时,诸城浩昱及其母公司为融资提供收益权质押及股权质押,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诸城浩昱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诸城浩昱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所需资金,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有助于推动储能电站尽快投入运营,符合公司储能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储能产业基金已实际控制诸城浩昱,且公司与储能产业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同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41,656 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96,856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60.74%、144.43%。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