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8:35:32
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 号)批准,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22.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9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266,453.9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0,673,546.03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0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94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673,546.03 元,低于《江苏汉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年产 1,000 台液相色谱系 19,302.91 19,302.91 13,891.92
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
2 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 27,109.62 18,063.41 12,999.88
设项目
年产 2,000 台(套)实验
3 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 22,476.04 22,476.04 16,175.55
项目
总计 68,888.57 59,842.36 43,067.35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 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监管,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