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5 15:32:45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 13 名和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43.75 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