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格米特: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1:47:3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深圳市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于2010年9月9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525239714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
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5 层 A;B;C501-C503;D;E;法定代表人:童永胜。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562.5047 万元,总股本为 54,562.50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8,913.9040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45,648.6007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挂牌
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 号文核准,本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5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7,772.5147 万股。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 年 9 月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股本 294.1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18,066.6147 万股,其中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10 名激励对象,共 280.1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共 14 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 年 9 月 14 日,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066.6147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
总股本变更为 27,099.9220 万股。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18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向林普根等 42 位
自然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97.288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 31,297.2104 万股。
2018 年 9 月 18 日,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
2018 年 8 月 2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并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 300 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 31,297.1804 万股。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完成相
关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297.1804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
总股本变更为 46,945.7706 万股。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8 号文同意,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麦米转债”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1 日“麦米转债”累计
转股 3,244.9828 万股,转股后总股本变更为 50,190.7534 万股。
202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
回购并注销了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票 433.8191 万股,回购并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
49,756.9343 万股。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45 号文同意,本公司可转换债券“麦米转 2”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向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麦米转 2”累计转股 2,331 股,
转股后总股本变更为 49,757.1674 万股。
2022 年 6 月 9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6 月 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605 名激励对
象 1,814.20 万股股票期权。该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达成第一个行权条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激励对象自主行权累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 353.0021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50,110.1695 万股。
2024 年度本公司可转换债券“麦米转 2”摘牌转股 3,984.3778 万股;2022 年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达成行权条件,自主行权增加股本 553.1874 万股;回购并注销股份 85.2300
万股。上述事项导致总股本共计增加 4,452.3352 万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变
更为 54,562.5047 万股。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研发部、中试部、制造中心、市场部、计划部、采购部、品质部、产品线管理部、售后服务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审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
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产品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电源产品、新能源及轨道交通部件、工业自动化产品、智能装备和精密连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预计负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的减值”、“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票据”、“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其他应收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债权投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预计负债”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欧元、印度卢比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超过(含)1,000 万元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超过(含)500 万元的款项。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账款——单项金额超过(含)1,000 万元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超过(含)500 万元的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账 单项金额超过(含)1,000 万元的款项
款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超过(含)500 万元的款项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项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债权投资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累计投入 5,000 万元以上且占资
产总额的 1%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任一指标超过集团资
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 10%的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单项投资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 1%以上
重要的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单项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占投资/筹资活动相关
流入或流出总额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