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01 17:25:40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23,由公司董事长蒋锡培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2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945.3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8%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244.1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1元/股~5.6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3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12 元/股,同时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的议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股票回购贷款及贷款承诺,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
持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 年 7 月,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并正在推进回购贷款相关事宜,为保障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取得回购贷款并持续推进回购事宜,累计回
购股份 1,945.3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65元/股、最低价为 4.2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44.1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