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8-18 17:14:51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3 日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800 号 A 栋上海浦江智选假日酒店多功
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3 日
至2025 年 9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 2025 年半 √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
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并 √
上市后适用)
2.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召集人将于召开股东会 5 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 A 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83 剑桥科技 2025/8/27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 4 楼上海
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 2 号线、11 号线江苏路站 3 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 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登记场所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会议现场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于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完成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 2388 号浦江科技广场 8 幢 5 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114
电话:021-60904272
传真:021-61510279
电子信箱:investor@cigtech.com
(二)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9 月 3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调整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 2025 年半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0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并
上市后适用)
2.0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