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中科技: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8-22 17:36:0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
行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经营发展质量和规范运作水
平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
理、规范经营管理及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秉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的各大关键要素,协调公司各部门合力推进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需依据公司发展规律、内在逻辑科学而为,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工作的合理高效。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是一个持续性、常态化管理过程和行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及时主动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市值表现,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并适时调整市值管理工作方案,开展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
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并结合实际开展其他有助于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公司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
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有关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真实反映公司经营发展质量。
第八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其薪酬水平应当
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
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
场传闻,若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发展质量:
(一)并购重组
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新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化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共同推进上市公司发展,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
(三)现金分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为股东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全面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遵守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
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公司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适时通过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等方式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将及时采取如下
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说明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切实提
高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欺骗或者误导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改,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