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31 15:32:55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8.15-0.170141-0.170141≈7.81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8 月 29 日为预留
授予日(第二批),并同意以 7.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39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