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8:39:07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阴市澄江中路 1 号银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5)主持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宋萍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8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9,042,290股,占本行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股份总数2,461,392,789股的 27.5877%(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00%时,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该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无表决权)。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4,236,503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24.54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6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4,805,787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3.0392%。
3.本行董事 6 人、监事 2 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
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76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2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1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530,7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0%;反
对 25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4%;弃权 19,64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677,945,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85%;反对 28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弃权 814,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77,632,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反对 239,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3%;弃权 1,170,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
(四)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12,341,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3%;反对 65,528,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1%;弃权 1,17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6%。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12,341,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3%;反对 65,528,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1%;弃权 1,17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7%。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 612,257,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648%;反对 65,884,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6%;弃权 90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6%。
(七)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612,345,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8%;反对 65,889,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3%;弃权 807,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八)关于修订《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 612,341,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72%;反对 65,528,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01%;弃权 1,17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27%。
(九)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612,335,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763%;反对 65,52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497%;弃权 1,18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40%。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玉恒、邰恬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