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9:23:25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5-3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
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8 月 28 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5-36)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37)。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关于增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审议效率,华侨城集团提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华侨城集团持有公司持有公司 3,920,562,506 股,持股比例为48.78%;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8,743,684 股,持股比例为 0.98%;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999,306,190 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49.76%。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
酒店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 √
会的提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提 √
案
4.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提案
5.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
提案
6.00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2025
年 8 月 30 日、9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 2.00、3.00、4.00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9: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31 楼。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刘兴燕
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9 投票简称:侨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
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
3.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 √
东会规则》的提案
4.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
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00 关于修订《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 √
立董事制度》的提案
6.00 关于增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