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2 16:25:04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予以修订、废止和新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制度名称 类型 审批
号 机构
1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2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制定
3 《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修订
股东会
4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5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制定
7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
董事会
8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修订
9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制定
10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定
11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12 《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修订
13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
14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办法》 制定
15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修订
16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17 《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
18 《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管理办法》 修订
19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修订
2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修订
21 《公司会计制度》 制定
22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修订
23 《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修订
24 《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修订
25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修订
26 《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 制定
27 《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修订
28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29 《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修订
30 《公司销售管理制度》 修订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管理办法》 修订
32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修订
33 《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修订
34 《公司法务合规风控管理基本制度》 制定
35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制定
公司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系对公司整体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分类、分级,调整审议权限,本次修订后,部分制度并入现行制度中,部分不符合公司现行规范运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中,《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司审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按规定需单独披露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 106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 万元,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后支付相应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27 日及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65.77 亿
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基建期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 65.77 亿元调增至 94.27 亿元,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贾智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贾智慧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苏坤女士(简历后附)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坤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