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6 19:47:40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
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次已完成归属登记,公司股本总数拟由 8,800 万股变更为 8,877.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8,8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877.4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修订及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10 月9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