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众捷汽车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8 18:54:02
证券代码:301560 证券简称:众捷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18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练塘工业集中区路北路 1 号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文伟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4 人,代表股份 42,739,29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2,319,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420,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5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9,180,0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76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420,09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37,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0%;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2%;弃权 45,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7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27%;反对 1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4%;弃权 45,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2,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8%;反对 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2%;弃权 43,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8%;反对 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1%;弃权 43,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9,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1%;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5%;弃权 44,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90,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34%;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6%;弃权 44,6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8,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3%;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8%;弃权 47,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9,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03%;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8%;弃权 47,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9%。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1,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2%;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8%;弃权 54,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52%;反对 1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8%;弃权 54,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0%。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36,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52%;反对 1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9%;弃权 44,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7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96%;反对 1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2%;弃权 44,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2%。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8,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3%;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5%;弃权 45,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9,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03%;
反对 1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6%;弃权 45,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3,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0%;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1%;弃权 44,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4,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24%;反对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4%;弃权 44,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2%。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35,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9%;反对 1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9%;弃权 45,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76,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7%;反对 1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2%;弃权 45,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4.0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2,54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7%;反对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47,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983,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15%;反对 1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