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2 17:28:46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5-042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3,272,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3%。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邢博越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3,27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7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4,792,
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0%。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68,170,000 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总股数的 71.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的通知函,获悉邢博越持有的公司 53,270,000 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70%,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邢博越
本次解质股份(股) 53,27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2.7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27%
解质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
持股数量(股) 73,272,546
持股比例 19.6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0
剩余被冻结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继续办理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
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 是
是否 售股(如 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注明 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股股 数(股) 限售类 充 日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型) 质
押
2025 年 9 2026 年 9 江西济民 相关企
邢博越 是 53,270,000 否 否 月 18 日 月 18 日 可信集团 72.70% 14.27% 业经营
有限公司 需要
合计 / 53,270,000 / / / / / 72.70% 14.27% /
(二)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名称 (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中限售股份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邢博越 73,272,546 19.63% 0 53,270,000 72.70% 14.27% 0 0 0 0
杜玲 10,974,247 2.94% 7,600,000 7,600,000 69.25% 2.04% 0 0 0 0
杨蓓 10,545,559 2.83% 7,300,000 7,300,000 69.22% 1.96% 0 0 0 0
合计 94,792,352 25.40% 14,900,000 68,170,000 71.92% 18.26%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未来一年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3,27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72.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27%,对应融资余额为 20,000 万元。实际控股
人邢博越先生明确本次质押股份主要是为西部投资集团筹措资金提供担保,用于
西部投资集团向公司支付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剩余转让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
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到期后,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按期归还上述融资资金,解除上述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
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
邢博越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
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
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质押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