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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10-24 18:14:3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升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880,2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115,125.24 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5 号”验资报告(募集总额),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及“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 调整后投资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总额 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差额
当升科技(攀枝花)
1 新材料产业基地首 0.00 34,730.00 7,251.11 27,478.89
期项目
2 欧洲新材料产业基 0.00 100,000.00 12,830.38 87,169.62
地一期项目
合计 0.00 134,730.00 20,081.49 114,648.51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081.49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115,959.73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 入)。由于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程需要一定周期,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 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芬兰)新材料、当升蜀道(攀枝花)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 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
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决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产品金额、现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拟投资的产品是现金管理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部、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当升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 拓 胡 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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